珠光控股分两批发行3.5亿美元优先票据
时间: 2014-06-22 23:32:21    来源: [ 观点网 ]

珠光控股已同意向该等投资者分两批发行本金总额最多为3.50亿美元(相等于27.3亿港元)的优先票据。

  观点网讯:6月22日晚间,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刊发公告表示,于6月20日交易时段后,其与控股股东融德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股东(朱庆凇先生、廖腾佳先生及朱沐之先生)、投资者Blooming Rose、Design Time及Wise Sharp订立有条件票据购买协议,据此,珠光控股已同意向该等投资者分两批发行本金总额最多为3.50亿美元(相等于27.3亿港元)的优先票据。优先票据发行日期起计第36个月当日为到期日。

  公告称,珠光控股将根据一般授权向该等投资者分两批发行认股权证,行使款额最多合共为7000万美元(相等于5.46亿港元)。认股权证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可以初步行使价每股认股权证股份2.3778港元认购最多为行使款额总额的股份。

  认股权证及认股权证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根据一般授权将予发行的新股份数目最多为847,573,680股股份。于本公告日期,除因行使认购权而建议发行认股权证股份外,珠光控股并无动用一般授权。

  另外,根据票据购买协议订明,珠光控股发行优先票据的所得款项应拨作集团地产发展项目收购及发展资金,包括支付以下项目的建筑成本:御景山水花园;珠光新城国际;珠控国际中心;及云岭湖及于广东省的可能收购,而剩余款项应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公告还披露珠光控股过往12个月进行的集资活动,根据日期为2013年7月22日的票据购买协议,珠光控股已向2013年投资者发行本金总额最多为2亿美元的优先票据。作为2013年投资者购买优先票据及订立2013年投资文件的代价,珠光控股已向2013年投资者发行行使款额最多合共为4000万美元的认股权证,赋予认股权证持有人权利,可以初步行使价每股认股权证股份2.2691港元认购最多为行使款额总额之股份。


(发稿:刘满桃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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