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4日,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发布2013年年报,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利润约为13.99亿,同比减少约20.7%;净利润率22%,较2012年的47%有所减少。
明发集团称,2013年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综合利润下降人民币3.66亿,主要原因是出售收益有所减少。2012年,集团出售合营企业并获除税前其他收益为10.267亿。
2013年度集团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62.69亿,同比增加约67.6%。出现此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完成交付更多物业及平均售价由2012年的6958.2元/平方米增长至2013年的7425元/平方米。
其中,物业收益占集团总收益约93.2%。商用物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于2013年漳州明发商业广场全部完工,并增加交付有关商业物业。物业投资及管理收益由2012年人民币2.134亿元增长至人民币3.449亿元,增加61.7%,约占收益总额的5.5%,主要由于2013年出租物业面积增加,产生更多出租收入。
酒店经营方面,由2012年的人民币0.494亿元增加至2013年人民币0.806亿元,增幅为63.2%。此增长主要由于2013年南京新开一间酒店,此酒店贡献收入约人民币0.211亿元。
2013年,集团合约销售额约为人民币63.2亿元,同比增加约18.4%;总建筑面积为76.8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约8.6%。
集团交付合计总建筑面积约7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57.4%,主要由于2013年厦门明发半岛祥湾交付了较多的已完成住宅物业。
集团交付并确认为销售额的物业的平均售价为7,425元/平方米,较2012年增长约6.7%。售价增长乃主要由于2013年交付的住宅物业平均售价较2012年为高。
同时,销售成本随收入增长而增长。2013年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40.68亿元,同比增长约59.5%。
于2013年,集团的土地储备较2012年增加16.9%,至总建筑面积1070万万平方米,足够未来五至六年的增长需要。另一方面,集团签订两份新谅解备忘录,意在以低土地成本策略收购合适的土地。
债务融资方面,集团除于2013年发行本金1亿美元于2018年到期按13.25%计息的优先票据外,更分别于2013年6月及2014年1月以内部资金及银行贷款赎回两批于2016年及2015年到期的可换股债券。
早前的2月底,明发集团以9200元/平方米、总价6.65亿元接手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总公司拥有的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工业大学与花卉大道夹角处(G86)地块。目前,集团除了在浦口有多家在售的老楼盘之外,其明发新城中心、明发财富广场等项目陆续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