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4日晚,宋都股份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宋都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不超过8亿元。
公告显示,宋都股份作为保证人,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7亿元及其利息等负责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为恒都公司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68,222.1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9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