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7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与东方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称,为促进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务清偿协议》等相关协议,湖南金科将其持有的对长沙金科的债权共计8.018亿元转让给东方资产,转让价为8亿元。
据此,长沙金科同意自合同履行日起以综合融资成本11.3%年率向东方资产支付资金费用,合同期限结束时由长沙金科一次性还款或由公司按上述转让价受让上述标的债权。
公告指出,该次融资期限至东方资产支付转让价之日起两年。资金占用费为公司按综合融资成本11.3%年率(含利息成本及其他费用)支付资金费用。
同时,该次融资到期还款方式为到期由长沙金科一次性还款或本公司受让债权。而融资资金成本支付方式为:其中利息成本按季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于资金到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先行支付1600万元,剩余480万元于资金到账届满1年时支付完毕。
此外,担保措施其一是湖南金科以持有全资子公司长沙金科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二是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夫妇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据了解,截止2013年9月30日,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6762.07万元,净资产为24512.88万元,2013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413.35万元,净利润2361.29万元。
截止2013年9月30日,长沙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076.28万元,净资产为17294.10万元,2013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294.10万元。
另据东方资产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95.70亿元,净资产为408.02亿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31亿元,净利润58.7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