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7日,万达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其间接拥有51%的附属香港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以3.375亿元成功投得由桂林市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告指出,香港公司预期将于2014年3月25日或之前与桂林市国家高新区国土资源局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据了解,,该地块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南一路以北P05,总面积约为7304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途(兼容住宅用地40%),出让年限为批发╱零售用途为40年及住宅用途为70年,规划建筑面积为约248340平方米。
公告强调,购地金额的50%须于一个月内偿付,余下50%则须于竞买成交通知日期起六个月内偿付桂林地块的代价将由香港公司以现金支付,于成立全外资企业后,全外资企业为香港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于2014年2月27日,公司已与控股股东万达香港及合资公司组成合营企业,把桂林地块建成为由商业及住宅物业组成的“万达广场”。
预期住宅部分将会出售,而不少于75%的商业物业将持作长期投资用途。公司初步计划为于获得桂林地块的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预期于2014年第二季度取得)后尽快开始建筑工程,并于2014年第三季度展开物业预售。预期桂林地块的开发将于2015年第三季度全部完成。
事实上,合资公司拥有已发行股本1.00美元,并由公司及万达香港分别持有51%及49%权益。全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8亿美元(尚未缴足)及由香港公司直接全资拥有,香港公司则由合资公司直接全资拥有。由于合营企业在开发桂林地块方面可凭藉公司及万达香港的物业开发专业及财务资源,故董事认为与万达香港合作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