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1月销售152亿港元 拿地支出约46亿元
作者: 非言     时间: 2014-02-11 23:57:48    来源: [ 观点网 ]

中海系公司共录的合约物业销售金额约为港币152.4亿元,而相应的楼面面积约为794,100平方米。

  观点网讯:2月11日,中海公布2014年首月销售数据显示,中海地产连同其附属公司、共同控制实体及联营公司等中海系公司共录的合约物业销售金额约为港币152.4亿元,而相应的楼面面积约为794,100平方米。

  此外,于2014年1月31日,中海系公司录得已认购物业销售约为港币84.7亿元,预期将于往后数月内转化为合约物业销售。

  2014年1月,中海在大连市、济南市及佛山市收购了三幅新地块,总应占建筑面积约2,242,927.4平方米,有关新收购土地应付的土地出让金约为4,586.5百万元。

  同日,中海宏洋亦公布,2014年1月份实现合约销售额715.0百万港元及合约销售面积7.90万平方米。截至1月底,累计认购未签约额604.0百万港元及认购未签约面积5.03万平方米。

  中海宏洋1月份于兰州市及汕头市新增项目2个,总权益发展面积905,208.0平方米,需支付地价1,510.6百万元。截至1月份,累计新增土地储备905,208.0平方米,其中新增权益土地储备905,208.0平方米。

  事实上,在2014年1月,中海最重要也算最值得关注的事情,则是其母公司中国建筑兼旗下负责房地产业务的中建地产向中海进行托管。

  1月28日,中海地产公告称,公司与中建股份目前仍就注资事项进行磋商。并于当日与中建股份订立委托管理协议作为过渡安排。

  根据委托管理协议,中建股份同意委托中海地产就其业务运营及行政向托管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包括以中海地产司拥有的现有品牌及知识产权开发托管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等,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据委托管理协议,中建股份同意促使各托管公司在委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内袛会主要从事经营及维持其现有业务;其本身原则上不再新增直接营运的一般性房地产开发业务,但由其属下各工程局及设计院等运营的房地产发展业务除外;此外,在促进中建股份集团内部合作以及本集团将会有优先权的大原则下,制定内部专项管理办法,以避免产生其他中国房地产业务竞争。

  公告显示,委托公司包括中建股份在中国成立的24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业务,主要位于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成都、长沙、乌鲁木齐及潍坊。

  在2月10日,中海地产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郝建民向媒体公开表示,目前中国建筑的注资仍需要等待大约6个部委的审批,是否在2014年内完成注入不能确定,因此公司在这阶段订立委托管理的方式作为过渡。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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