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进行建议票据发行。建议票据发行的完成须受市况及投资者反应规限。票据的定价,包括总本金金额、发售价及息率将由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中银国际、星展银行、德意志银行、滙丰、摩根大通及瑞银透过使用入标定价的方式厘定。在落实最终票据条款后,中银国际、星展银行、德意志银行、滙丰、摩根大通、瑞银及本公司等将订立购买协议。倘票据予以发行,本公司现拟将票据集资额用作为其现有债务再融资及(在较小程度上)供作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市况的变动调整其计划,并因此可能重新分配建议票据发行的集资额用途。
本公司将寻求票据于联交所上市。本公司已获联交所授出票据上市的资格确认。票据是否获纳入联交所并不视为本公司或票据价值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