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媒体8月27日报道,深圳出台《关于深圳市2013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告》,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单价核算方式,将调整为单套住房总价核算方式,9月1日起调整。
此前,深圳普通住宅优惠价格标准按照单价计算,新标准实施后,根据深圳各区情况,总价标准介于160万元至390万元之间。
据了解,2013年深圳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为:福田区、南山区每套总价390万元以下,罗湖区、盐田区每套总价310万元以下,宝安区、龙华新区每套总价240万元以下,龙岗区每套总价210万元以下,光明新区每套总价190万元以下,坪山新区、大鹏新区每套总价160万元以下。
根据目前国家和深圳的相关规定,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享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那么,以福田区90平方米的住房为例子,如果购房者的成交单价为3万元,按照旧标准就会判定为非普通住房,要按照3%缴纳契税,按新标准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只用缴纳1%的契税。
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实施后,更多的小户型或者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