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7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公告表示,云南城投拟向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借款,借款成本不超过公司实际综合融资成本。
此次申请增加借款后,公司向省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申请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公告显示,此次公司向省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增加借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可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于同日,云南城投置还发布公告表示,云南城投拟按照持有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向云南华侨城提供股东借款及融资担保。
公告显示,云南华侨城为公司参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华侨城50%的股权;公司持有云南华侨城30%的股权;华侨城企业有限公司持有云南华侨城20%的股权。
云南城投表示,云南华侨城现正在开发建设云南阳宗海华侨城项目,为确保云南阳宗海华侨城项目后续建设的资金需要,现经云南华侨城各方股东协商,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所持有云南华侨城的股权比例,向云南华侨城提供股东借款及融资担保。
公司拟为云南华侨城提供股东借款及融资担保的具体情况:(1)在云南华侨城融资及销售回款仍不能满足后续资金需求时,由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2)云南华侨城为筹集云南阳宗海华侨城项目后续建设资金而进行融资时,由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融资事项提供担保;(3)对上述提供股东借款及融资担保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