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4宗地 起始总价18.97亿元
作者: 见习编辑 杨泽伟     时间: 2013-08-27 22:38:38    来源: [ 观点网 ]

8月27日,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推出了4宗地,起始总价为18.97亿元,其中1宗位于河西区,其它3宗地位于静海县团泊新城东区。

  观点网讯:8月27日,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推出了4宗地,均要配建非经营性公建,上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其中仅1宗位于河西区,其它3宗地位于静海县团泊新城东区。

  公告就上述4宗地出让作出规定,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其中,津西解放(挂)2013-105号地块,位于河西区解放南路东侧,挂牌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26日。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5亿元,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6450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60305.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2且不得小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为100米;中小学幼儿园用地面积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大于336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24米。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科教。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1.57亿元(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容积率中规模应包括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例应大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该地块中规划安排幼儿园一座,规划用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不大于3360平方米。

  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河西区的,须按照规定在河西区注册全资公司。

  其它位于静海县团泊新城东区的3宗地中,均要求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静海县的,须按照规定在静海县注册全资公司。

  该3宗地亦规定出让条件,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容积率中规模应包括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应大于总住宅建筑面的70%;须设置中心绿地;受让人须在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等。

  编号为津静(挂)2011-248号宗地,出让土地总面积16291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高度80米。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2.93亿元,挂牌时间自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5日。

  而编号为津静(挂)2011-188号宗地,该地块出让土地总面积95148.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高度80米。该宗地的挂牌起始价为1.71亿元,挂牌时间自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5日。

  另外,编号为津静(挂)2011-247号宗地,该地块出让土地总面积1531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高度80米。上述宗地挂牌起始价为2.76亿元,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15日。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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