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7日,据仲量联行透露,目前,在中国已批的在建超高层项目有15个,其中只有4个位处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其他11个均分布在武汉、天津、重庆、苏州、贵阳、南京等非一线城市。而在一线城市中,随着以前规划的中央商务区基本建设完毕,在未来5年内将进入阶段尾声,但大多数非一线城市的中央商务区处于新兴建设阶段,这些区域往往将配备超高层项目。
根据仲量联行的定义,超高层项目是指高度在400米以上的办公、酒店、公寓或综合性房地产项目。具有总建筑面积大、多业态并存、配特种设备、地标性建筑等特征。
目前,已建的超高层项目一共有8个,分别位于台北、香港、上海、广州、深圳以及南京。
据介绍,现在的超高层项目由于其地标效益,入驻的企业往往产业导向有较大关系,总体而言,包括有上市需要的企业、需提升企业形象的国内大型企业、金融企业总部或私人理财中心、房地产开发商、专业服务业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总部等。
仲量联行认为,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加上大体量的新增供应进入市场,超高层项目在落成后的中短期内,写字楼市场可能会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对此,超高层项目的开发商可能会适度调整其市场策略,或会调整租金水平、或将推出部分可销售的酒店式公寓,以提高投资的回报率。
在超高层建筑的管理上,仲量联行认为,把超高层管理普通化存在重大风险,可能导致物业管理水平无法达到国际性租户的期望、无法吸引潜在租户甚至现有租户迁出、影响大厦租金水平、从而物业资产贬值的恶性循环。
仲量联行建议,盲目追求超高楼的高度是不可取的,应以需求为导向,从定位、规划及管理等方面提高超高层项目的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