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湖北万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湖北金泽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亿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款54,473.01万元和股权受让方代武汉恒安公司偿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5,526.99万元。截至2013年4月22日,本公司已收到股权受让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可产生4.5亿元左右的收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获本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具体办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条件,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武汉恒安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上述股权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