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8日,广州市越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发布通知表示,因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的需要,越秀区人民政府拟对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房屋征收范围内(流水井31号、南朝街2-4号)的房屋进行征收。涉及住户约70户。
同时,关于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将于1月8日至2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
征收补偿方案显示,项目范围内住宅房屋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其中,货币补偿的参考标准为,产权证记载用途为住宅的,框架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18000元/平方米;同时,为改善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面积12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
此外,《方案》还给出搬迁时限奖励。第一阶段:被征收人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给予2200元/平方米搬迁时限奖励。第二阶段:被征收人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2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给予1100元/平方米搬迁时限奖励。被征收人在第二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后签订协议的,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有报道称,按照上述补偿方案计算,若框架式结构的房屋屋主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最高可以获得每平方米2.14万元的补偿。据悉,这是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征收首次超过2万元/平方米的补偿单价。
除了拆迁补偿外,《方案》还表示,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每月5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另外,《方案》表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300元/平方米计算,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以及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50元/平方米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并将在珠光路北侧安置房项目进行房屋产权调换。
同时,被征收人根据不少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的原则,选择最接近原套内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部份按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
此外,对于无产权资料的历史房屋,但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