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概况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与华夏新保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新保”)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华夏新保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松”)70%的股权,并确定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5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2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42)。
二、交易履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完成股权转让事宜,北京华松于2012年12月3日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北京华松70%股权已过户至华夏新保名下,华夏新保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7,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关于出售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交易已经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