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7日,新湖中宝公布三季报。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03亿元,在去年同期14.48亿的基础上有所下降;实现净利润为1.3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亿元,同比降27.05%;基本每股收益为0.021元/股。
1-9月,新湖中宝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4.57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2亿元,同比降28.7%。
截止9月底,新湖中宝的货币资金为83.9亿元,同比增63.9%,主要是由于房地产预售收入增加及借款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75万元,同比增3.63倍,主要是因为本期购买基金;应收账款为582.9万元,比期初下降了60.62%,主要是因为应收房款收回。
另外,新湖中宝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为74.52亿元,比期初增加了107.94%,主要是由于一年地到期借款增加;营业利润为3.14亿元,同比降53.06%,主要是本期投资收益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