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香港法院于10月12日宣布,因控方收集证据需要更多时间,遂将涉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联席主席和香港前高官的贪腐案件延后至明年1月25日审理。
今年7月13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就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郭炳江郭炳联兄弟涉贪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落案起诉郭氏两兄弟及许仕仁等5人。5人于同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其后均获保释。
随后,新鸿基于当日晚发出公告指,宣布董事局人事调整,包括委任郭炳江的儿子郭基辉和郭炳联的儿子郭颢澧,为两人的替代董事。
据悉,许仕仁及郭氏兄弟等人,共有8项控罪。其中,许仕仁被控8项控罪,涉及现金及无抵押贷款超过3000万元。
而8项控罪具体包括: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三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嫌违反《普通法》;两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一项提供虚假资料,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9(1)(b)条。
其中,许仕仁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控罪指他任职政务司司长及积金局行政总监时,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接受免租使用两个单位和两笔无抵押贷款;未向政府及积金局申报或披露上述事宜;同时,令其本人以有关的公职人员身份参与相关事宜。
许仕仁及郭炳联另被控以一同串谋,向许仕仁提供由新鸿基一间附属公司,提供的每年延续还款期限的另一笔无扺押贷款,作为许仕仁保持倾向优待郭炳联及/或其权益的报酬。
上述涉嫌控罪于2000年6月至2009年1月期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