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华侨城10月10公告称,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定立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大鹏华侨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旅游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东部华侨城出资3000万元,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
旅游开发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开发旅游景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旅游景区、园林的策划、设计;设计、制作雕塑、演出服及道具,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销售旅游纪念品、日用百货;花木承办展览展示;公园管理;经营游乐设施;舞台美术的设计和摄影业务;设计、制作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同时,旅游开发公司还将负责融合滨海度假、高尚运动、康体休闲、主题酒店、文化演艺、人文居住于一体的大型文化旅游综合性项目的开发与运营,同时协助大鹏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服务标准制定、旅游资源管理、旅游线路策划与推广、旅游就业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