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买方(珠光控股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霭德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已有条件地同意收购及卖方已有条件地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及股东贷款,总代价为996,880,000港元。於完成後,代价将由本公司根据特定授权透过按发行价每股股份1.33港元配发及发行996,878,890港元代价股份予卖方(或卖方指定之其他人士)及现金1,110港元而偿付。於完成建议收购事项後,目标集团将成为本公司间接拥有之附属公司。
销售股份相当於霭德之全部已发行股本,霭德间接持有御盈(御景山水花园之发展商)70%权益。御景山水花园为位於距广州市约80公里之从化市之住宅综合发展项目,总发展面积约为894,10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