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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房要明码标价 违规开发商将被约谈
作者: 陈泽佳     时间: 2012-08-19 16:43:13    来源: [ 观点网 ]

房管部门要求,开发企业要冷静判断市场形势,理性确定商品房价格,继续采取“以价换量”的策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观点网讯:8月17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消息称,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要坚持做到政策不放松、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主管部门要约谈企业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该房管部门要求,开发企业要冷静判断市场形势,理性确定商品房价格,继续采取“以价换量”的策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座谈会提出要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及价格变动备案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主管部门要约谈企业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被停止预售资格。

  根据市物价部门与房管部门联合出台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公开销售之前,应当对许可纳入交易的所有商品住房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商品住房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应当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要实行一套一标,即对每套商品住房都要进行明码标价,并且要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另外,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证时,要申报预售价格,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商品房销售价格的不予办理预售证。预售证办理后,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得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严禁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进行价格欺诈、哄抬房价、误导消费者。申报的预售价格,在后期的销售中只能低不能高。

  8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郑州市区商住房共计卖了10040套,比6月份多卖1068套,平均每天卖房将近324套,成为2010年12月份以来最大的月成交量。郑州市区商住房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6854元,比6月每平方米上涨了163元,再创郑州房价历史新高。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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