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国务院办公厅7月26日发布通知称,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该《意见》表示,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
为此,七部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困难、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立足于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合法权益,从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切实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其中,在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方面,《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积极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要给予优先安排。
《意见》还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待遇的申报、认定和落实工作。加大精神奖励力度,对已落实伤亡抚恤补助政策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一次性物质奖励;对仍有特殊生活困难的,要采取积极措施给予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