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房地产”)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在福州市闽侯县设立全资子公司。
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成立子公司的概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阳房地产”,已取得名称预先核准,目前正在按公司设立的有关程序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三)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滨江房地产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四)经营范围: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资在公司总裁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