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满足日常资金周转,于2012年7月18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伍千万元整,期限贰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且本公司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截止2012年7月18日,连续12个月内,本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计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4%。
北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