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1)条而作出。
本公司宣布,其已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伦敦时间下午五时正取得所需同意。因此,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受托人签立补充契约以令建议修订生效。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盛高置地:有关于二零一六年到期200,000,000美元之13.5厘优先票据之同意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