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月3日公告内容显示,该公司由于存在五大方面问题,近日收到证监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据《决定》显示,渝开发在2011年1月7日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式提交一宗地块的申请书,并在1月10日支付了44476万元投标保证金。1月18日公司取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宗地成交出让总价148253万元。但直到2011年1月18日,渝开发的董事会才审议参与宗地竞拍的议案,2011年3月18日股东大会才审议批准参与竞拍。
同时,渝开发的关联交易决策也不符合规范。2012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公司向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康本身也是捷程置业的董事,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并未将上述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也未回避表决。
在渝开发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也存在会议登记册不完整、授权委托书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除了在公司治理上的漏洞,渝开发还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截止2011年12月31日,渝开发在分别持有重庆朗福置业、会展置业50%及40%股权的情况下,将上述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子公司纳入了2011年年报合并报表的范围,但未披露原因和依据。而公司2011年年报财务报告中,也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房地产销售、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交易收入的确认方法进行披露。
此外,渝开发2011年年报里还少计算了上千万的长期投资收益。并在确认广告宣传费用时,公司只以取得对方发票、实际支付广告款为确认费用时点,未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广告的实际发布时间计入当期损益。
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渝开发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中,未对相关重大事项(如重大股权转让、重大投资行为)以及向公司高管、会计师提供未审财务报表等事项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
对此,证监局表示,渝开发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公司在资金活动控制、财务报告控制、信息与沟通、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相应内部控制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