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29日宣布采取以股代息方式,派发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给予于2012年3月26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相当于每股0.10港元,惟股东可选择收取现金。本通告旨在通知本公司股东用以股代息方式收取该项中期股息之计算方法。
载有该项中期股息详情之通函已于2012年4月13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函中提及,为计算配发本公司每股面值1.00港元股份(“股份”)之数目,每股新股份之市值乃指本公司之一股现有股份由2012年4月16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连续五个有报价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之95%,现在经已确定上述之平均收市价为9.286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