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6日越秀集团宣布,公司已于4月11日与作为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人的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就所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署定向发债合同,发行为期8年、票面息率为6.4%的中长期公司债券,定向发债融资10亿港元。
据悉,本次融资为越秀集团继去年底首次以定向发债方式融资10亿港元后的又一次成功债券融资。
越秀集团董事长陆志峰先生表示,是次融资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融资结构,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再次投资越秀,表明了其对公司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的信心,通过双方长远合作关系的建立,达至双赢,并能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获得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的可能性。
据了解,自2008年开始,越秀集团启动了为期三年的结构调整优化计划,参与战略性重组,剥离了酒店、水泥、超市和电池等业务,集中发展重点业务。
截至2011年底,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值已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成为广州市国资委属下首个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国有企业。
越秀集团现持有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49.88%的权益,另持有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60.6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