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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共计130户不符合廉租房或保障实物配租条件
作者: 见习编辑 张媛娜     时间: 2012-04-17 01:17:27    来源: [ 观点网 ]

有46户家庭已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其中9户因自有产权住房超标或享受购房优惠政策,37户因收入超标。

  观点网讯:4月16日,据广州市房管局透露,广州市于3月15日时推出今年第一批1038套廉租房,接受符合承租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其中,共有1723户家庭符合条件,将于4月17日进行家庭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

  据悉,3月16-21日,广州市共有1853户家庭登记了廉租住房配租意向,经市、区、街三级复核,共有1723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其中:芳和花园1244户,棠德花苑151户,金沙洲新社区131户,泽德、积德花苑119户,分散房源78户。

  同时,有46户家庭已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其中9户因自有产权住房超标或享受购房优惠政策,37户因收入超标。

  因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有45户家庭不能参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可领取差额租赁补贴。

  复核期间,发现37户家庭申报收入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相符,其家庭收入可能超标;有2户家庭拥有机动车辆,其家庭资产可能超标。市住房保障办决定暂时取消此39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4月17日,经复核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资格的名单将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和投诉举报核查期共10天,其中4月17-19日(共计3天)为投诉举报期,4月20-26日(共计7天)为投诉举报核查期。

  另悉,原定4月18日举行的公开摇珠分配仪式将顺延至4月27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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