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0日,中山市国土局发布《关于我市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据此,中山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将执行新标准:城区为7696元/平方米、镇区为6290元/平方米(按套内面积计算)。
通告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经测算并报市政府批准,中山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执行新标准,具体内容为:
一、中山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确认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干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二、每半年度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作为下一半年度确认普通住宅标准的计算依据。
三、中山市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城区为7696元/平方米、镇区为6290元/平方米(按套内面积计算)。
四、新标准的执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分析称,这次住宅平均价格调整后,中山“豪宅”的界定为11082元/平方米以上,11082元以下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