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日晚,天虹商场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的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与惠州市瑞峰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瑞银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租赁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下马庄15号小区瑞峰商业广场地上一层至地上五层的部分面积,用于开设天虹商场。
公告还称,该商场租赁面积为45800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交易总金额约为4.86亿元(含租金及设备设施使用费、商业服务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为3576万元。
天虹商场表示,上述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租赁该商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
另据资料显示,1月16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今日与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
根据协议,天虹商场将租赁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吉华路交汇处项目物业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35570㎡,租赁期限为20年,交易总金额约为54646万元(含租金和商业管理服务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为54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