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8日消息,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费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杭州今后的征地补偿费将根据国土资源部门的测算,建立全额预存制度。
在文件颁布之前,杭州的征地补偿费预存比例是国土资源部门测算补偿费用的50%。除了征地补偿费用要全额预存,通知还规定杭州市辖内乡镇(街道)必须在通知实施的30日内设立村(社区)征地补偿费专用账户,并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凭证单独建账册管理,做到征地补偿款专款专用。
此外,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法将征地补偿费直接拨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通过乡镇(街道)或其他部门流转,以减少中间环节,杜绝农民征地补偿款被拖欠的现象发生。
而为了保证该项征地费用预存新制度的落实,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通知指出,申请用地单位在将征地补偿费足额缴入国库后,其缴费凭证将作为建设项目征地报批的要件。
据了解,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多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