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小区老年人住宅比例不低于2%
作者: 见习编辑 李琼皙     时间: 2012-01-06 12:18:34    来源: [ 观点网 ]

与此同时,对公租房小区停车位的配建数量,幼儿园、小学等的标准,该规定都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观点网讯:1月5日,由重庆市城乡建委编制的《公共租赁房设计标准》明文规定,公租房项目的容积率为3.5-4.0,绿地率不能低于30%。

  与此同时,重庆市还要求,公租房设计标准应遵循老龄化社会住宅设计通则,且老年人成套住宅在公租房小区中的比例不能低于2%。

  据老龄化社会住宅设计通则,老年人住宅日照不低于冬至日两小时的标准,入户空间要有坐凳、扶手安装的空间,老年人卫生间需按等不同功能分室设计;户内要安装紧急报警求救装置。

  在这些要求之外,该设计标准还规定,重庆市公租房项目还应包括乒乓球台、羽毛球场等体育设施,银行、邮电、农贸市场等商业设施。

  与此同时,对公租房小区停车位的配建标准、和幼儿园、小学等,该规定都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据悉,重庆市的《公共租赁房设计标准》,已经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审核,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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