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011年12月31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执行《关于产业化住宅项目实施面积奖励等优惠措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暂行办法》由上述部门于2010年3月发布,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为鼓励北京市住宅开发建设单位积极参与,进一步推动北京市住宅产业化发展,《暂行办法》将延续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暂行办法》,产业化住宅定义为在建设过程中,保温复合外墙、楼梯、阳台板、空调板等构件均采用工厂化生产、施工现场装配、装修一次到位的住宅。面积奖励,是指对于产业化住宅,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在原规划的建筑面积基础上,奖励一定数量的建筑面积。
据悉,为了推动住宅产业化的发展,北京市此前已制定了住宅产业化的工作目标:2010年、2011年为试点期,试点项目建筑面积分别为50万平方米、100万平方米;2012年、2013年,为住宅产业化推广期,产业化项目建筑面积比例为当年新开工住宅面积的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