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8日消息,上海市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日前于上海财税部门正式明确了试点的范围、操作方法、计算公式等相关政策。其中,试点范围暂不包括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等行业,以及邮电通信业、餐饮、娱乐等行业。
今年10月26日,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在上海率先开展试点。
10月28日,财政部修改部分增值及营业税起征点。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相关政策规定。今次为上海正式明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