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1日,国务院批准可以自发地方债的广东省表示,今次广东省(不含深圳)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为69亿元人民币,募资拟主要投向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贯彻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地方配套以及部分省重大项目。
财政部于10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显示,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成为今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省市。
资料显示,2011年广东省(不含深圳)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额度为69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各占50%。所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贯彻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地方配套以及部分省重大项目。
同时,广东省政府将选择不多于20家承销商组建该债券承销团,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和国债收益率为定价基准,通过承销或招标方式确定债券发行利率。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稳步开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