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建土地市场诚信档案 违规房企1年禁拿地
作者: 见习编辑 陈泽佳     时间: 2011-10-11 11:26:38    来源: [ 观点网 ]

佛山将建立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人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等11种行为之一的房企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在一年内禁止拿地。

  观点网讯:10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发布的《佛山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称,佛山将建立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人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等11种行为之一的房企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在一年内禁止拿地。

  上述《方案》称,对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0、出让主体不合法、出让过程设定量身定做限制条件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操作予以明确禁止。

  同时将对房企拍地诚信记录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有竞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六个月以上,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等行为的房企,将被列入黑名单,该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的企业最近一年内将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竞买。

  《方案》还制定了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人信用等级评价方法和标准,由市和各区国土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开发房地产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其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土地市场诚信记录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计入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等级评价划分为AA(优秀)、A(良好)、B(一般)、C(差)共四个等级,评价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方法和标准”的规定,房企一年内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无不良记录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良好);二年以上守规的房企信用等级评价为AA(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最近两年内出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无效证件、隐瞒不良行为记录等行为,相互恶意串通或者与出让工作人员、其他竞买人或者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中标、竞买,竞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六个月以上,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11种行为之一的,就会被列入到失信“黑名单”中,同时土地使用权人信用等级评价为C(差)。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土地使用权人信用等级评价为C)的房地产企业,市区国土主管部门则会在1个月内向社会公示并通报土地交易机构,并禁止该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的企业在最近一年内参加佛山的土地竞买。

  据了解,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更新会根据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需调低信用等级等实际情况,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同步更新,或定期每月更新一次。

  佛山市国土局表示,这份失信“黑名单”还将定期向社会公示并通报土地交易机构,明确其最近一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竞买。业内人士分析,目前佛山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期,此时出台规范土地市场的新政策,中长期能有效防范土地交易的风险,打击失信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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