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5日,中山市宏伟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沙溪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以3500万元挂牌出让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公告显示,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全资下属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中山市宏伟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沙溪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持有50%的股权。
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其对中山市莲峰物资材料公司享有的三笔经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权,主要是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岭后亨管理区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让公告要求由受让方承担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公司转让前的已有负债5000万元,并于签订本次股权转让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前述债务。
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及中山市金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由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上述债权。且由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向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及中山市金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债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