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0万平米以下项目不得分期开发
作者: 见习编辑 陈土勇     时间: 2011-09-01 09:39:27    来源: [ 观点网 ]

10万平米以下开发项目原则上不予分期,10万至20万平米的项目可分二期,2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每期不少于15万平米。

  观点网讯:8月31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权证明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10万平米以下的开发项目原则上不予分期,10万至20万平米的项目可分二期,2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每期不少于15万平米。

  通知要求,项目开工前须按相关要求办理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逾期不予受理;已开工建设但尚未办理证明的项目,要在9月30日之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指出,开发项目的分期标准主要有四个:第一,依据开发期限及有关要求进行合理分期;第二,先期安排开发项目公共及配套设施建设;第三,10万平方米以下的原则上不予分期,10万至20万平方米的可分二期,20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不少于15万平方米;第四,《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载明的分期内容将做为开发项目分期竣工综合验收的依据。

  通知同时指出,限制分期开发规模,主要是为了做好项目的综合验收,如果一个项目分期过多,会影响到整个项目配套设施的完善,配套迟迟做不好,也会影响业主的生活。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