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税夫妻一方加名一律不收税
作者: 见习编辑 李欣鞠     时间: 2011-08-26 00:54:09    来源: [ 观点网 ]

广州目前相关政策暂无变化:不论是婚前婚后,房屋产权证夫妻一方加名均不征收契税。

  观点网讯:据媒体8月25日报道,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证实,广州目前相关政策暂无变化:不论是婚前婚后,房屋产权证夫妻一方加名均不征收契税。

  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正式实施。有消息称,婚姻法新司解引发各地房产证“加名热”。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相关业务并没有明显增加,一直保持平稳。

  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正式名称是“夫妻析产”,《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全国各地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是否征税问题上执行混乱,税务总局正研究具体意见,广州目前相关政策暂无变化。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市级税务机关无权制订税收政策,至于《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目前政策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已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如上级正式出台实施意见,广州市地税局将按规定执行。

  据了解,目前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征收契税的城市包括南京、宁波、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不征收契税的城市有北京、广州、长春、长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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