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日,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1年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云南省(市)地方政府债券(三期),期限为3年,计划招标量为226.6亿元。据参与投标的交易员透露,该次招标未出现流标。
财政部的发行公告显示,上述226.6亿元地方债中,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34亿元、44亿元、6亿元、45亿元、43亿元、44亿元、10.6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从利率看,本期新发地方政府债年利率升至4.07%,较上次同期限地方债票面利率上行14基点。另悉,本期地方债认购倍数有1.45倍。
据了解,今年1000万套的保障房需要投入1.3-1.4万亿的资金,其中5000多亿由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分担。为了确保保障房建设如期完成,预计地方政府今年将由中央政府代理发行2000亿元的债券,占地方保障房投入的一半。
7月11日上午已进行首轮招标,两期共计50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未能招满,实际认购金额为493.4亿元。第一期为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3.84%,第二期为3年期品种,利率为3.93%,均高于去年水平。其中,3年期认购倍数仅为0.96倍,出现了流标。
有分析称,二期招标出现流标,是受资金紧张导致的利率产品市场承接力不强、市场对地方债务的担忧以及地方债自身流动性较差的原因影响。
另悉,除8月1日招标3年期品种226.6亿元外,还将于8月8日代理招标发行220亿元5年期地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