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0日晚间,融创中国宣布。根据16日订立的合作协议,集团于20日就北京昌平项目筹集资金而订立以下主要条款。
首先,大业信托将设立及推出信托计划以便筹集资金(透过公众投资者认购其优先依托单位的方式)供根据增资协议向融创基业注资之用。预期信托计划的总规模将为人民币11亿元,初步为期18个月,其中6亿个外优先信托单位将由公众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及5亿个次级信托单位将由融创置地透过转让融创基业的部分收账及融创置地所持融创基业相关的股息权的方式认购,目的是向信托计划注入该等融创基业的部分应收账款及股息权作为信托资产。
根据增效协议,设立信托计划后,大业信托将把总数人民币6亿元(根据信托计划从优先依托单位持有人筹得的资金)注入融创基业的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金,以用于开发昌平项目。于注资完成后,融创基业的股权由融创置地及大业信托以51%:49%的比例持有。因此,融创基业于注资完成后将仍是融创中国的附属公司。
另根据优先信托转移协议,融创置地(或透过其指定第三者)将在不迟于信托计划设立后17个月,购入优先信托单位持有人在信托计划下的所有权利/权益,代价为人民币6亿元另加每年17%回报,如前面所述的17个月期间届满后尚未进行,信托计划的期限将会自动额外延长29个月,而该延长期届满前将支付的偿还代价会增至人民币6亿元另加每年23%回报。
于悉数支付偿还代价及购入优先依托单位持有人全部权利/权益后,融创置地将成为信托计划下的唯一受益人,大业信托将把信托计划下的全部信托资产分派予融创置地(或其指定第三者)而该分派将透过从大业信托转移融创基业49%股权予融创置地(或其指定第三者)的方式进股权转移。转移完成后,融创置地将再次拥有融创基业的100%权益。购买承诺及股权转移协议乃为确保大业依托于支付偿还代价后推出融创基业而订立。
融创中国认为,随着股权转移的落实,根据融资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实际上为集团就昌平项目的一项融资安排。订立融资协议的商业理由乃为融创基业发展昌平项目安排资金。
资料显示,昌平项目是融创基业将要发展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的住宅物业发展项目。该项目地块于2010年12月23日,由融创中国与独立第三方北京房地产开发以9.591亿元投得,融创占60%股权。
该地块面积合共为9.24万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为63.94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倍,地皮总楼面面积为9.59万平方米,并指定作住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