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对骗保者终身禁购条例已上报
作者: 曹萍     时间: 2011-05-31 10:32:24    来源: [ 观点网 ]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骗购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

  观点网讯:5月30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报请批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决定》,据此,未来深圳骗购保障房者,将可能面临20万元的罚款及终身禁购的惩罚。

  该《规定》指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骗租保障性住房的,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10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骗购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不符合条件者骗到手者,在收回其住房的同时,将加处以20万元的罚金。

  据了解,深圳此次大幅提高对不符合条件申请者的骗购行为的处罚力度,与之前深圳保障房申请中出现的乱象有关。

  今年1月,在深圳住房保障部门保下发的第三批《行政处罚预告》结果显示,骗保者人数大幅上涨,而且中间出现身价百万的的骗保者。对终审不合格名单调查结果显示,其中有的当事人财产超过32万元的申请限额,更有甚者,有人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市值高达300万元。

  而此前,深圳对那些骗保者的处罚,仅是5000元的罚款,外加3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