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方案》。
据了解,重庆此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方案涉及三方面: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由以前的1%调整为2%;非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由2%调整为3.5%,其中规定,独栋别墅预征率上调为5%;非住宅(商业用房)预征率确定为3.5%。
调整后的预征率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年5月1日起取得的开发产品销售(预售)收入,在今年6月预征土地增值税时,按照上述预征率执行。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有关领导表示,从此前房地产开发以及利润水平实际情况来看,重庆原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相对较低。同时,为了体现差别化调整政策,尤其是非住宅以及独栋别墅应适应更高的预征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