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综合媒体5月3日消息,财政部已于日前下拨了2011年第二批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37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至此,财政部已累计下拨2011年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37亿元,其中,廉租住房补助资金117亿元,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10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10亿元。
而就在5月3日,为支持“十二五”时期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的指标,国资委发出了《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深刻认识国家推进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
《通知》还要求,有关中央企业要及时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规划、进度安排、项目资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该文件指出,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中,要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强化对开发建设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期,切实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方面,要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合理优化设计方案,努力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节能环保、经济适用。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使用合格建筑材料,健全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