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9日,四川省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房源供应紧张的城市,须根据实际,明确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具体细则由各市州制定,并于12月中旬制订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上涨过快的危害性,深刻理解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狠抓保障性住房建设。
《通知》称,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将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严格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
用地供应方面,《通知》表示,要加强住房建设和用地管理,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
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在土地交付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3年内竣工。
同时,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各市州政府要在明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12年前(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的供地计划。
另外,《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要加快查清和处置闲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