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城市总体规划将由国务院审批
作者: 见习编辑 刘满桃     时间: 2010-11-18 16:43:23    来源: [ 观点网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观点网讯:据中国政府网11月18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向海南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三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并要求其在办理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时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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