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土地出让净收益可用于发展公租房
作者: 莳炻     时间: 2010-11-16 11:59:55    来源: [ 观点网 ]

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观点网讯:11月16日,财政部、发改委及住建部联合发出《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切实落实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另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通知》允许各地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并要求提高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利用贷款贴息引导社会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还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支出。同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链接:《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