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11月9日公布,将收回位于南沙区71353平米的土地使用权。
广州国土局公告显示,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08〕450 号,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09〕242号文批复,广州将收回位于南沙区黄阁镇大井村、南涌口村、亭角村地段,国有建设用地69648平方米、国有未利用地17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据了解,按照规划,广州此次回收地是拟安排作为京珠国道主干线广州-番禺黄阁镇和化龙镇立交桥工程建设用地。
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将对土地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广州市国土局表示,在回收过程中要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