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8日,北京市相关部门向媒体表示,北京将出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细则,目前还在制定当中。
据悉,该《细则》主要围绕改善型自住房的界定标准及相应浮动利率来制定,以是否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来判定是否对第二套房发放公积金贷款。
《细则》可能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方可获得公积金第二套房贷。
而具体的人均住房面积将采纳北京市统计局测算的2009年数据,初定不会超过30平方米,超过此前人均居住面积标准27.07平方米。
此前,四部委于11月3日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另外,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