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昨日证监会发布相关法规,将自11月1日起启动中国大陆IPO定价机制后续改革;新规则将赋予承销商更大权限,并允许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申购过程。
证监会8月份曾公布新规则草案,称第一阶段改革完成之后,证监会准备推出更多改革措施,以令IPO定价机制更加理性透明。第一阶段改革措施自2009年6月开始,当时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新股发行机制的指导意见。
根据新规则,在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券商等优质投资者的基础上,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
证监会表示,发行人及承销商须披露在推介路演阶段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结论。这一信息目前仅对参与的投资者公开。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证交所和结算机构应创造条件进一步缩短新股发行结束到上市的时间。
由于新股发行数量较少,中国IPO发行定价估值往往过高,导致上市首日出现股价被非理性进一步推高的现象,这只能导致投资者在随后几个交易日迅速获利了结,中国股市的这一问题一直为外界所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