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
作者: 姚燕云     时间: 2010-09-27 09:38:10    来源: [ 观点网 ]

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观点网讯:9月26日晚,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强调统一思想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加快推进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的审批、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加强对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设的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查处力度。

  《通知》表示,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并且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

  《通知》规定,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监管与加快住房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

  《通知》指出,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通知》强调,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登场土地等犯罪行为者、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者均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通知》最后指出,将严格查处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严格查处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严格查处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信息公开。

  原文: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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